问题 | 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在男女在离婚之后,如果自愿复婚的,那么还是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恢复婚姻关系的手续,之后才能重新恢复夫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一般情况下,在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都会要求当事人准备相应的材料,具体就包括以下几种: (一)、申请办理复婚手续的男女,要求双方各自提供自己的户籍证明,这也就是我们说的户口本,如果户口本丢失的话,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二)、同时也要求双方提供各自的身份证,如果是现役军人办理复婚的话,则需要提供军官证或者士官证,也就是需要对自己的身份有一个证明; (三)、另外,还应当提供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或者居(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此证明自己是出于单身状态的。当然,现役军人的话,则此时一般是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相关婚姻证明;要是当事人之前结婚又离婚的话,那么还应当提供自己的离婚证件才行。 婚姻登记机关会根据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要是满足规定的条件,自然在审核通过之后重新办理结婚证,收回离婚证,那么夫妻婚姻关系即重新开始。 关于复婚,自己一定要调整好心态,如果双方真的还有感情、离婚的决定也只是一时的冲动,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重新结婚,如果双方还有心结和矛盾依旧没有解决,只是迫于某种现实,还是应该慎重,想清楚想明白之后再做决定。 最后,我衷心的希望天下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结婚不易,能够找到一个人携手一生更是难得,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阻碍,希望大家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感情。 二、办理复婚手续需要多少钱 目前我国停止征收婚姻登记证书的工本费,所以办理复婚手续是免费的。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只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即可。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三、复婚需要照片吗 (一)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1、提供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注:复婚登记处会设有照相处 2、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3、居民身份证; 4、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5、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复婚手续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大家如果要进行复婚的话,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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