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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重整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释义
    一、破产重整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确定管辖法院是首要步骤。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重整的管辖法院确定主要遵循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原则。
    1.地域管辖上,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债务人无办事机构,则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级别管辖方面,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则负责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对于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也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若需调整特定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需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确定破产管辖层级
    在确定了破产重整的地域管辖后,还需进一步明确管辖的层级。
    1.根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负责不同层级的破产案件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主要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而中级人民法院则主要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对于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也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种层级管辖的划分有助于确保破产重整程序的高效、有序进行。
    
    三、破产重整流程概述
    破产重整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旨在帮助债务人通过重组、调整经营策略等方式恢复经营能力,从而摆脱财务困境。具体流程包括:
    1.公司出现破产法规定的重整事由,如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等。
    2.债权人和债务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法院会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律规定,将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3.法院会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4.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审查债权并编制债权表提交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5.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
    6.债务人或管理人需在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审查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7.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且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则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对破产重整的管辖和流程是否清晰?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问题,法律网为你提供专业指导。破产重整关乎企业重生,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法律科普,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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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