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交规对交通肇事逃逸制定了哪些处罚措施 |
释义 | 一、新交规对交通肇事逃逸制定了哪些处罚措施 新交规对交通肇事逃逸制定的处罚措施如下: 1.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如果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给予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交通肇事罪给予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三、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情况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情况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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