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经济补偿多少 |
释义 | 一、离婚女方经济补偿多少 离婚女方经济补偿首先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以下因素记性判决: 1.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 2.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二、离婚诉讼中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离婚诉讼中的经济补偿,是指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而遭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时该受害方可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2.适用范围不同。损害赔偿不受限制,经济补偿只能适用于约定分别财产制。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经济补偿一般只限于物质性利益的补偿。 三、离婚经济补偿的使用条件 离婚经济补偿的使用条件有: 1.前提条件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即为夫妻双方书面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应当归属于双方各自所有。 2.行使时间 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3.适用的情形 离婚补偿请求权不考虑双方过错情况。无论对方是否有过错,付出较多一方均可以要求补偿,其补偿请求权不以对方是否有过错为要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