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验收单怎么填 |
释义 | 一、工程竣工验收单怎么填 1.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当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时,验收结论的填写应当直接明了,只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两种结果。 2.若工程验收不合格,还需在相应位置详细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3.这样的填写方式,既保证了验收过程的透明度,也便于后续的工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二、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1.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时,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这些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备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以及满足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3.只有经过严格验收并确认合格的建筑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 三、验收程序与组织安排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安排是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按照相关规定,验收工作应遵循以下步骤: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对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应由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这样的验收程序与组织安排,确保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全面性和公正性,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使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你还知道哪些关于工程验收的小知识?快来法律网分享吧!让我们共同学习,为建筑安全保驾护航。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