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诈骗罪既遂犯的具体惩罚是什么 |
释义 | 一、票据诈骗罪既遂犯的具体惩罚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既遂犯的具体惩罚是: 数额较大的,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既遂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金融凭证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双重对象,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骗取大量财产;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必须由故意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因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三、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时效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时效要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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