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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释义
    一、异地工伤保险如何报销
    异地工伤保险报销程序是:
    先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伤保险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然后持相关单据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异地工伤保险报销的条件
    申请工伤保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三、异地工伤保险报销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的报销时间是有时限的,需要在认定为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去报销。其中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三十日内,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一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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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3: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