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地理商标注册条件 |
| 释义 | 一、地理商标注册条件 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因此注册地理商标,申请人应当是团体、协会,附送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书中说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等。 《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 二、商标注册的主要特征 (一)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二)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中国商标法律规定。 (三)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四)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三、什么是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对的自己的商标进行核准注册的行为。商标注册由商标局管理,经过核准注册的取得商标使用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地理商标注册条件的相关知识,对于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我们要了解一下具体的程序,尤其是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要符合法律的制度和政策,避免与他人的商标权发生冲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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