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另一方要如何处理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 |
释义 | 一、另一方要如何处理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催告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到了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则按合同的约定处理。未约定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中履约金怎么算 合同履行金额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但一般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未履行合同义务如何举证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法律网提醒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可以保存转账记录、收据、收发货单、催收通知等等,作为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义务的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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