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个人拖欠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当个人面临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他们是有权利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2.这里的“无故拖欠”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如果个人被拖欠工资超过三十日,他们就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二、何种情形下不支付补偿金 法律网提醒,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拖欠工资都会导致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形是例外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如果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工资,这不属于无故拖欠,因此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情况下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3.但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应由各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三、拖欠工资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1.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了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要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面临工资被拖欠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