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样赔偿 |
释义 |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怎样赔偿 1.工伤没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要根据实际的伤残程度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未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的办起诉维权。 二、工伤赔偿纠纷处理要注意什么 在处理工伤赔偿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工伤认定问题,即需要明确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 2.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包括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3.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的问题,即受伤期间未工作但仍应获得工资补偿。 4.伤残补偿标准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残补偿金应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受伤职工因治疗、康复需要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四条 受伤职工因工伤暂时停工接受治疗的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的平均工资支付工资,并应当承担社会保险费,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七条 因工致残的职工,经过医疗、康复评定机构评定,认定残疾程度有从轻、中、重三个等级,残疾程度高低与工人工资水平和年龄等因素相联系。根据残疾程度和工资水平计算伤残补偿金。 三、工伤赔偿怎么办理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办理的方式: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三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4]《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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