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合同签订后租户不付款怎么办 |
释义 | 一、租赁房屋合同签订后租户不付款怎么办 租赁房屋合同签订后租户不付款的处理方式是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拖欠租金,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签租房合同没钱付房租属于违约。不按时缴纳租金或者押金,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是民事纠纷中的一种,原则上以协商为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1.租赁双方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3.房屋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三、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 1.租房合同重要条款约定要明确。重要条款主要指租赁双方基本信息、租赁房屋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履行期限及方式等; 2.出租人应当具有出租的权利,即出租人具有房产证或委托出租证明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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