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能够同时申请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的赔款 |
释义 | 一、是否能够同时申请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的赔款 是可以同时申请工伤赔偿和交通赔偿的赔款的,但用人单位先申请侵权损害赔偿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重复性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次赔偿。用人单位先申请工伤赔偿的,还可以享受侵权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哪些项目属于工伤赔偿范畴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三、工伤赔偿款多久能拿到 其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工伤赔偿的钱在申报以后,可以到账,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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