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区分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连带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区分是怎样的 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在债务的性质和对外关系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1.共同责任主要指的是数人共同负担一个债务,而在对外关系上并没有明确的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这被称为共同债务。 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或合伙债务等。而连带责任则是指债务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 2.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履行效力也不同。对于共同债务,除了履行之外,仅有相对效力。也就是说,当一个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并不因此免除其债务责任。 而对于连带责任,由于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因此,当一个债务人发生履行、免除、抵销、混同、请求等事项时,这些都具有绝对效力,会影响到其他债务人的债务责任。 二、共同侵权赔偿责任概述 1.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赔偿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果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那么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将被免除。这种连带责任的存在,旨在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 ![]() 三、共同危险与共同侵权区别 共同危险和共同侵权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主观方面来看,共同危险行为人不存在意思联络,并且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主观心态必须是过失,而不能是故意。 与此相反,共同侵权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有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2.从客观方面来看,共同危险的实际加害人是不明确的,损害结果只是其中一个或部分人造成的,而其他非实际致害人基于推定的过失也被纳入责任范围内。 而在共同侵权中,实际致害人是清楚的,每一个人都是侵权行为的实施者。 3.从内部责任分担来看,由于无法证明谁是实际加害人,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被推定为平均承担责任。 而共同侵权则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对结果的影响力来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因此行为人内部的责任份额是不一致的。 理解了连带责任和共同责任的区别后,你是否对如何应用这些知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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