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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休产假时间规定
释义
    一、北京休产假时间规定
    北京休产假时间规定是98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法律网提醒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新《民法典》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休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休产假期间有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产假工资的计算标准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一般不是从单位拿,而是享受生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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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