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面签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二手房面签需要带什么材料 卖方携带资料: 1.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需带好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带好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需带好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户口本。 2.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 3.产权证明:产权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收款凭证:贷款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 买方携带资料: 1.套数证明:《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 2.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需带好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需带好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需带好护照及护照的译本公证、户口本。 3.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 4.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月还款额的2倍及以上)、银行流水(月还款额的2倍及以上)。 5.资格证明:纳税清单、社保清单、公积金缴存证明、征信报告。 6.还款凭证:贷款银行的银行卡。 二、二手房面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面签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二手房面签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3.当事人不具备缔约资格;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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