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债务履行期限 |
释义 |
一、什么是债务履行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交付标的和支付价款或报酬的日期。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被告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法律网提示您,被告无力偿还债务可以按如下处理: 1.如果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逾期不履行判决书的,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被告确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告发现被告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找家人吗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一般不可以找家人。但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承担。如果债务人的家人作为继承人继承债务人财产的,需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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