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种类有哪些 |
释义 |
一、担保合同种类有哪些 担保合同种类有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二、担保合同有怎样的特征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 1.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2.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2)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法律网提醒您,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3.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三、担保人需要注意的事项 1.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限: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为六个月,有约定以约定为期限。 3.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以及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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