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产登记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登记的目的是什么 |
释义 | 一、农村房产登记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吗 一般来说,农村房产登记不可以写两个人名字,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村宅基地,以家庭为单位分配,一般都只能有户主的名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房产登记的目的 农村房产登记的目的如下: 1.农村房子登记就是农村房子确权,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2.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 三、农村房产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网提醒大家,农村房产登记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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