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有何调整规定或限制 |
释义 | 一、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有何调整规定或限制 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员工的福利费包括哪些项目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 三、职工福利费原则要求 1.制度健全。法律网提醒您,企业应当依法制订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2.标准合理。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企业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3.管理科学。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职工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纳入企业财务预算,按规定批准执行,并在企业内部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4.核算规范。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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