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有哪些 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有: 1.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二、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要件 有毒有害食品罪认定要件是: 1.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 2.犯罪客体为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 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责任如何判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责任判定如下: 1.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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