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明显的特点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明显的特点 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以下明显的特点: 1.当事人人数不同,买卖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居间合同表示有购房的意向,买卖合同是直接就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二、居间合同纠纷诉讼期限 法律网提醒,居间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3年,所以居间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签了居间合同怎样违约 签了居间合同如下算违约: 居间合同为中介合同。 一般是中介及买卖双方约定购房事宜的三方协议,三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于违约。各方根据自己的违约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没有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三方合同中,各方的基本义务包括如下: 1.出卖方应如实向中介说明房屋状况; 2.中介应审查出卖方房屋的全面真实情况,并审查购买方的购买资质和购买能力; 3.购买方应向中介提供有能力购买房屋的资料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