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立案监督多久回复 |
释义 | 一、检察院立案监督多久回复 检察院立案监督时间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 1.当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做出解释时,公安局应当在七日以内做出回复。 2.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院会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 3.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十五日内应当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检察院。 二、如何开展立案监督 1.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公民和组织的报案、举报以及进行调查研究时,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会由审查逮捕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如果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会经检察长批准,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3.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情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4.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会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十五日内应当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检察院。 三、刑事立案监督内容 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3.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受害人可以提请复议或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你对检察院立案监督还有疑问吗?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难题,不妨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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