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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割财产时须提供离婚证明材料吗
释义
    一、分割财产时须提供离婚证明材料吗
    离婚分割财产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转移登记申请书,离婚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分割协议,离婚证明,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等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协议离婚财产有哪些分割原则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如果双方能够协议的情况下就由协议去决定,这就是所说的有协议的依协议,协议优先。如果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就要按照法定的分割原则,法定的分割原则包括了:
    1.男女平等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照顾付出较多方的原则;
    5.要不侵害国家及第三人的财产权益的原则。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适用哪个法院管辖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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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