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去领传票法院不告知开庭时间怎么办 |
释义 | 一、不去领传票法院不告知开庭时间怎么办 一、如果开庭传票已经送达,被告不到,可以缺席判决。判决要依据当庭查明的事实依照法律进行判决。所以,原告的举证陈述很重要。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二、传票送达后多久开庭,不去可以吗?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般需要去,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传票一定要给当事人吗? 送达指的是,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给应当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还可以留置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送达的几种方式: 直接送达: 第八十五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简易送达: 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留置送达: 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 第八十八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 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不去领传票法院不告知开庭时间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不去领传票法院不告知开庭时间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应该有所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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