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写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
释义 | 文书要点 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是劳动行政复议机关因为出现法定原因,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通知当事人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特别提示 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申请人姓名;②被申请人及具体行政行为;③审查结果、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复议机关盖章。 制作本决定书时应着重写明不受理的理由。同时,要提醒申请人,不服本决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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