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人是指谁 |
释义 |
一、担保物权人是指谁 担保物权人是指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是指债权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所以,担保物权的存在本身对权利人没有实际价值。只有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而权利人实现其担保物权即该权利消灭时,权利人才成为担保物的物权人,才获得了担保物的价值。想要成为担保物权人,必须要向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同时债务人也提供了具有一定价值的担保物做担保。满足上述2个条件即可成为担保物权人。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比如有抵押物在手,物的所有人破产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物清偿债务,无需通过和解或者破产分配行使自己的债权。 二、物权是基本权利吗 1、自物权与他物权 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这种分类是对物权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种类。 他物权,是指非所有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对他人财产享有的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 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关系是,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是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他物权的源泉。他物权是一种不完全物权,是以所有权的一定权能为内容而形成的独立权利,是所有权的派生物。 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受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 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能够明确不同的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权利内容也就不同。 3、主物权与从物权 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物权而存在的不同,物权可分为主物权与从物权。 主物权,是指本身能单独存在,不需从属于其他权利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从物权,是指从属于其他权利,并为所从属的权利服务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 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主物权能够独立存在,从物权的存在则须以它所从属的权利的存在为前提,主物权消灭时,从物权也随之消灭。 4、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以把物权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以动产作为标的的物权是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质权等。 标的是不动产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等。地役权 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两者的取得方法、成立要件和效力不同,动产物权一般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不动产物权则是以依法登记为成立要件。 三、什么叫物权纠纷 物权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物权包括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指对自己的物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他物权指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通过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担保物权人是指谁,担保物权人是指享有担保物权的权利人,是指债权人。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法律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零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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