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征地批准权限
释义
    一、由国务院批准征收的土地
    (一)基本农田;(不受面积限制,只要是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审批)
    (二)一般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上;
    (三)其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
    (五)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六)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省政府批准征收的土地
    (一)一般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下:
    (二)其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下:
    (三)在省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18: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