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是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格成为承包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好久 民法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流程?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流程是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然后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再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相应的裁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方式解决纠纷; 2.通过社区、单位、或者某些机构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3.合同中有仲裁协议的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4.通过起诉的方式让人民法院介入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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