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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流程
释义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流程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移流程为: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离婚后不愿迁移户口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一方户口拒不迁出的,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谁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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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