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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有哪些
释义
    一、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有哪些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有:
    1.按月结算方式: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
    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3.分段结算方式
    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的划分标准,按合同规定。(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建设单位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企业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和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
    在目标结款方式中,对控制面的设定应明确描述,便于量化和质量控制,同时要适应项目资金的供应周期和支付频率。
    5.结算双方约定并经开户建设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
    二、工程款欠款怎样解决
    工程款欠款未付如下合法维权:
    1.多次致函或者电话催交工程款。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
    2.通过向法院诉讼催交工程款。如果对方不接电话不回复信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的证据包括: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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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