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被执行人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却拒绝执行法院的裁定或判决文书,拒绝偿还债务; 2.使用伪造证据、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执行; 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二、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1.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要原因之一。 2.明明有钱偿还债务,却拒绝执行法院的裁定或判决,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也严重破坏了法治社会的公信力。 ![]() 三、妨碍、抗拒执行行为 妨碍、抗拒执行行为同样是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重要条件。 被执行人如果采取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执行,或者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被列入失信名单。 你认为失信被执行人还有哪些情形应被纳入失信名单?对于失信行为,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法律网上发表你的观点,我们一起探讨如何维护法律公正和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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