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自首如何处罚 |
释义 |
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自首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得知触犯寻衅滋事罪应当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判断该如何进行处罚。 如果情节轻微没有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视情节予以拘留、罚款。 如果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结果,便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予以判刑。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的关于寻衅滋事罪轻微伤自首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如果犯罪嫌疑人情节较轻或者有自首认罪的良好态度,检察机关会综合考量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法院做出免于刑事处罚的裁量。法网小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如果您在上述问题中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更加专业的建议及完善的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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