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哪 |
释义 | 一、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在哪 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法律效力和处理方式。 1.无效合同因其违法性,自始无效,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如何追认,无效合同都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2.而效力待定合同则不同,虽然这类合同也欠缺了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但在权利人追认之后,该合同就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条件 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是权利人的追认。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在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在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权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这类合同在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情况下,该合同有效。 在这三种情况下,只要权利人进行了追认,合同就可以生效。否则,合同将保持待定状态,直到满足其他生效条件或者被确认为无效。 ![]()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 1.无效合同因其违法性,具有自始无效的法律特征。这意味着,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合同的违法性,无论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无论是否已经经过一段时间,该合同都无效。 2.无效合同的无效性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改变,这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同时,无效合同通常具有违法性、不得履行性和不受法律保护性等法律特征。 你还有其他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吗?欢迎法律网留言讨论。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注意合同的有效性,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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