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的一方不继承也不放弃该如何办 |
释义 | 一、遗产的一方不继承也不放弃该如何办 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如果有一方继承人既不愿意继承也不放弃继承权,这种情况将按照视为继承来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1.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该继承人就被视为接受继承,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他继承人不得擅自将遗产占为己有。 2.如果所有的继承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无法确定遗产的归属,房屋过户手续也无法办理。 二、房产继承的程序流程 房产继承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流程进行。 1.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2.如果是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的继承,还需要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和《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3.如果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法院判决的,需要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如果继承人未成年,需要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按照房产交易中心的程序流程,先在收件窗口领取相关表格,然后在收费窗口交纳相关费用,再在收件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最后在发证窗口领取房产证。 ![]() 三、房产继承的费用标准 1.在房产继承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其中包括交易手续费,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收取。 2.还有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对于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工本费,一本是免费的,每增加一本需要支付10元。 3.还需要支付印花税,每本5元。在领取房产证时,需要携带已交费的发票、继承人身份证和收件清单。 房产继承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专业指导,请随时联系法律网。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最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助您轻松解决法律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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