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法律依据 |
释义 |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法律依据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在《民法典》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些情形包括: 1.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2.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的诉讼; 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在这些情形下,法律明确规定了举证责任的倒置,即特定的一方需要承担证明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这种倒置的举证责任是法律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特殊规定。 二、倒置的特点概述 举证责任倒置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提出主张的一方在某种事由(如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上不负担举证责任,而是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2.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即承担证明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责任。如果被告无法证明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3.即使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仍然需要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4.举证责任倒置本质上属于举证责任的相对免除,它并不是简单的过错推定,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对举证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 三、倒置与过错推定区别 举证责任倒置与过错推定在本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1.过错推定仍属于过错责任的范畴,它并不免除当事人的主张责任,过错仍是侵权责任得以构成的要件事实之一。 2.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虽然可以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但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可以免除责任。 3.举证责任倒置则是在特定情形下,将原本应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承担,由被告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 4.如果被告无法证明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因此,虽然过错推定可能导致举证责任的倒置,但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过错推定,二者在本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了解举证责任倒置,能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法律方面的疑问,不妨来法律网发起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你提供专业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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