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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承包地人死了收回吗
释义
    一、农村承包地人死了会收回吗
    在农村承包地的情况下,当承包人死亡时,其承包地并不会被收回。承包期内,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法继承,其继承人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
    这意味着,即使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仍有权继续承包该土地,而村委会或其他相关机构无权强行收回土地。
    二、土地征收的合法情形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收者相应补偿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征收必须满足以下合法情形之一: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只有在满足上述合法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国家才能依法进行土地征收。
    
    三、征收土地的基本流程
    征收土地是一项严肃而复杂的法律程序,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流程。以下是征收土地的主要步骤: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这些步骤确保了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了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在征收土地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步骤进行操作,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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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3: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