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生受伤学校责任侵权责任吗 |
释义 | 一、学生受伤学校责任侵权责任吗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受伤是否由学校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2.如果学校未能提供安全的体育场地和器材,或者未适当管理学生活动,导致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但若学校能证明其已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便无需承担责任。 这一判定标准是对学校教育机构的一种保护,同时也促进其履行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 二、责任形态的界定 侵权责任形态分为直接与间接、单方与多方、单独与共同责任形态。 1.直接责任形态指责任由行为人本人承担,间接责任则涉及特定关系的其他责任人。 2.单方责任形态涉及侵权一方主体,而多方责任形态则是双方或多方主体共同承担。 3.共同责任形态则是在多个加害者存在时,责任由多人共同承担。 这些责任形态的界定关键在于责任归属与责任分配,它们是理解和判定学校责任的基础。 三、学校职责与责任认定 学生在校受伤的情况下,学校是否尽到职责是责任认定的核心。 1.若学校未履行监护和保护职责导致学生受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学校需承担责任。 2.然而,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其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便可免责。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也明确了教育机构在学生受伤时的法律地位和责任范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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