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关系证明是什么证明 |
释义 | 一、监护关系证明是什么证明 监护关系证明是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某人(监护人)与另一人(被监护人)之间的监护关系。这种证明通常包括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被监护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监护关系证明的具体内容和形式可能因地区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都需要包含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监护关系的证明。 监护关系证明可以是多种形式,如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例如,户口簿是证明监护关系的一种常见方式,其中户主需为父母,并能清晰识别未成年人本人与监护人为父母子女关系。 二、监护关系证明办理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要想办理监护人证明材料,当事人需要携带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三、监护关系证明如何办理的 1.如果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 2.如果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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