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好 |
释义 | 一、失踪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好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失踪造成在财产无法协商分割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失踪离婚财产处理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三、失踪离婚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失踪离婚财产处理的原则是如下的: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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