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 |
释义 |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详细阐述了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如何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 1.根据该规定,申请执行人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变更或追加当事人的权利。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执行过程中的权利转移;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终止、合并、分立、清算或破产; (3)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责任变更; (4)法人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等情形。 2.规定明确了在这些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追加当事人的申请,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这一系列规定的详细解释,为执行法律文书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路径。 二、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的条件 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的条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核心内容之一。 1.申请执行人的变更可以在公民死亡、被宣告死亡、失踪、离婚或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等情况下提出。 2.作为被执行人的变更则涵盖公民死亡、失踪、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并、分立、清算、破产等情形。 3.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等不能清偿债务时,其投资人、合伙人或法人等相关责任人也可被追加为执行当事人。 4.当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出资人,以及抽逃出资的人员,也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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