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浙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计算 浙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如下: 1.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3.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至27个月(具体数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二、浙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区别 1.概念不同: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2.支付方式不同: 伤残津贴是按月发放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的。 3.其他不同。 ![]() 三、浙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申请书 法律网提醒您,浙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申请书如下: 1.标题为“赔偿申请书”; 2.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3.简要写明工伤发生的基本情况; 4.列明申请赔偿的费用; 5.申请人亲自并注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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