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款借据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释义
    一、借款借据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1.借款合同与借据在成立方式上有明显不同。
    (1)合同是双方协商后签字成立的正式文书,而借据则是在借贷发生时立即出具。
    (2)具体来说,借款合同需要双方签署后才成立,履行合同通常在合同成立之后开始,这与典型的银行贷款操作一致。
    (3)而借据通常用于民间借贷,借贷双方达成一致并即时履行,贷款人支付借款后借款人立即出具借据,证明贷款行为已发生,因此借据的成立与借贷的第一次履行是紧密联系的。
    2.法律意义的不同。
    借款合同与借据的法律意义也存在差异。
    (1)持有借款合同不能证明债务是否履行,它只证明合同的成立。
    (2)而借据的持有则表明贷款行为已经发生,贷款人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
    (3)借据通常由借款人出具一份,并在贷款发生时交付给贷款人,因此,贷款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借款人已经收到贷款。
    (4)另外,借据的持有还可能具有其他的法律意义,例如,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贷款人持有的借据可以作为违约的初步证明。
     
     3.偿还证明的作用不同。
    (1)借款合同和借据在证明是否还款方面的作用也不相同。
    (2)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应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3)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可证明债务人尚未偿还借款。
    (4)如果借据上有明确的偿还时间,根据是否过了偿还时间,持有借据的法律意义也不同。
    (5)然而,持有借款合同无法直接证明债务人未偿还借款,即使是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之后。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9 8:5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