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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去处理
释义
    一、残疾人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去处理
    残疾人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残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残疾人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去法院处理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需要法院分割财产的要提交财产清单和财产权属证明;
    4.想要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要提交孩子的户口簿。
    
    三、残疾人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到哪个法院处理
    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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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