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是不是需要销案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是不是需要销案 交通事故不需要销案。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需要10天,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三、交通事故的界定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在道路上发生。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5.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由于当事人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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