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中有哪些属于个人的财产 |
释义 | 一、夫妻财产中有哪些属于个人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赔偿金、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财产中个人的财产怎么办理公证 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三、夫妻财产中个人的财产可以继承吗 是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涉及到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引用法条: [1]《公证程序规则》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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