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政局撤销结婚证流程是什么 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流程如下: 1.查验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当事人不会写字的,可由当事人口述,第三人代为填写,当事人在“申请人”一栏按指纹。第三人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代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与申请人的关系。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处拟写“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符合撤销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将撤销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含橘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二、民政局撤销结婚证的条件 1.重婚的可以办理撤销婚姻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可以办理撤销婚姻登记; 3.未到法定婚龄的可以办理撤销婚姻登记; 4.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 三、民政局撤销结婚证后彩礼需要退还吗 法律网提醒您,撤销结婚证要返还的,应当具有以下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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