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律流程是什么? 首先由当事人申请,随后医学会接受申请,医学会通知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医学会将在45天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二、医疗事故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据有关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应坚持下列原则: 1.依法鉴定原则。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 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 3.独立鉴定原则。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 4.合议制原则。鉴定组人员应为单数,鉴定结论应当半数通过。 5.两鉴终鉴原则。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 三、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资料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2.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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