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鉴定报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鉴定报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医疗鉴定报告的内容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基本信息;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3.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4.医疗事故等级; 5.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格式由中华医学会统一制定。 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多久作出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一般在医学会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作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 三、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可以作为的赔偿证据吗 医疗事故结论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一经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患者或患者家属就有权要求院方赔偿如下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具体金额和标准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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