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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释义
    一、民法典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公民、法人即使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也需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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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41:11